一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的人事人才政策、法规及规定,建立和完善人才就业社会化服务体系。
二、负责研究拟定本区人才发展规划及人才资源开发政策,并具体组织实施。
三、负责人才资源储备和人才引进工作,为本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。
四、负责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,搭建毕业生就业平台。
五、负责人才市场的管理和运作,规范和监督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建设工作。
六、负责开展人才流动和人事代理的社会化服务工作,引导和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。
七、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技能培训、实用技术培训、学历进修培训及社会化培训工作。
八、负责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核、监督、检查等日常工作。
九、负责人事代理人员党、团及工会工作。
十、负责完成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